西安市新《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是在激化还是化解矛盾?

最近,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发布《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含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即日起至7月5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该文的正文笔者就不在这里发了。

本人认为目前物业管理中普遍存在很多问题,此办法不解决这些问题而仅调整收费则没有合理颁布的意义。以下举几个本人居住小区(分别由紫薇物业和锦园物业管理)已经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

  1. 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由物业私贪。

  2. 楼内卫生打扫不积极,地面尘土污渍明显,按2级物业的要求每日打扫,实际打扫频率约1周1次。

  3. 楼内照明设施故障不维修。

  4. 门禁系统时好时坏,楼门时开时关,存在安全隐患。

  5. 楼梯防滑条脱出,存在安全隐患,戳伤上楼者或绊倒下楼者,得不到维修。

  6. 地下车库积土明显,清扫人员仅偶尔清扫过道部分而不打扫车位;即便是过道部分也依然尘土明显。

  7. 物业公司在系统中私自增加地下车库无车位车牌号,放行大量无车位的不明车辆,占用过道或拐角处停放,使车位停放车辆进出极不方便,也带来安全隐患。

  8. 供暖温度不达标,物业不积积解决,退费不符合规定,对业主维权推诿扯皮。

  9. 楼长和物业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甚至在小区房屋装修手续上刁难业主,甚至暗示索要好处费来准许施工。

  10. 小区室外停车管理不顾业主生活需要和便利,强行设定车位管理系统临时车量至3辆的名额,放车入院而不及时清出临时车辆,使之后需要入小区的车辆在外长时间等待,却也不顾业主请求不给手动放行。

  11. 市供电局电表改造后,不顾业主反对强行收取公摊电费。

等等……

针对此新的办法,本人有以下看法:

1.物业服务等级应与其实际提供的服务相符

既然现在物业服务收费是按等级确定的,那等级评定没有评定依据,没有权威考核机制和评定机构。

业主没有就物业服务水平的反馈渠道;没有监管和动态考核,物业服务水平每况愈下,而业主却无能为力,按高一级缴费却享受的是低一级的服务。如何解决这种现象在此管理办法中未提及。

2. 无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益任由物业贪污,相关部门还是不作为?

有很多小区由于种种原因未成立业委会(本人居住的2个小区均是),而物业也并未做到小区公共费用和收益公开,而收益更是直接由物业公司收取和使用。

对于这类无业委会的小区,此管理办法并未给出好的解决办法。以目前情况看,相关部门还是依旧任由物业公司贪污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建议

成立全市统一的小区物业管理监督机构,方便政府和业主监管,确定物业公司是在提供好服务的前提下获取收益,促使物业公司努力提高且保持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

机构主要功能和管理机制如下:

  1. 设定物业管理评级动态考核制度。由上一年度业主评价和相关部门抽查指标来确定下一年度物业公司的级别,并根据级别相应调整物业管理费用。业主评价指标可以是投诉率、业主满意度等指标;抽查指标则是比如发现小区是否存在消防隐患,公共区域设施故障及其它违规行为和现象。不达标则可降低等级,并经业主同意时可更换达标的物业公司。

  2. 建立物业管理费用公开平台。强制要求各小区物业管理方向平台报送每月物业各项收费、收益和开支,由平台公布,置于公众和小区业主的透明监督下。如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严重重违规,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时,应毫不留情地降低其服务等级。

希望此管理办法既然出台,就真正能解决现时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痛点和问题,真正公平公正地保障业主及物业服务提供方的合法利益,而不是仅为了协调利益而调整收费。

如果您认为笔者的建议好就快快告诉更多的朋友吧,我们一起努力改善我们的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