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原产地证商品备案时要求提供原材料合同、发票怎么办?

本人近日为客户申请贸促会原产地证时,因此次出口的货物从未曾申领过原产地证,需要先进行商品备案。

在填写商品备案时需要填写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及价格,送审后却被驳回,驳回原因为需要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经与生产厂家沟通,对方不愿意提供此类资料;将此反馈给贸促会审核人员时依然要求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称需要依原材料合同确定所用原材料所占总出口价值的比例。

回想起来1年多前已经备案的其它产品,原材料价格的填写很随意,并不是真实的价格,但最终备案都是通过了的。是否最近开始贸促会原产地证开始严格审核,不得而知了。

由于货物已经报关出口,本人就尝试在单一窗口申请海关原产地证,结果也非常令人惊讶。海关原产地证申请时并无需提供原材料信息,仅填写出口货物的价值、数量、包装、运输信息等就可以,在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当天就出证了,而且可以自助打印。

今天很巧合参加了西安市贸促会的一个有关FTA政策的线上讲解视频会议,咨询了贸促会认证中心一位管理人员。以下是对话内容:

本人:

孙老师您好,我们是贸易公司,从工厂采购货物出口,但做商品备案时要求我们的提供货物原材料的采购合同。工厂没有法定义务和依据提供这类资料,且明确称这属于商业机密不提供,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证明。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孙婷婷认证中心

两种方法:1、工厂出具保函,说明货物的原产地属性,如果后续有核查,承诺会配合。2、工厂直接联系贸促会,不经过你们直接将相关材料提交到贸促会,贸促会审核同时会为工厂保密。

因为本人已经领到了海关原产地证,所以就没必要再申请贸促会原产地证了。计划以后如果非必须就只出海关原产地证

建议各位也选择海关原产地证系统出证,省事!